1. | 通报成员:肯尼亚 |
2. | 负责机构:肯尼亚标准局(KEB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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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固体废物。
ICS:[{"uid":"13.030.10"}] HS:[{"uid":"72"}] |
5. |
通报标题:DKS 2691:2016综合钢铁厂固体废物的利用和处置准则。页数:6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钢铁厂产生的固体废物现在和未来可能的用途准则。规定了废物产生的量和特性参数。本标准不包括矿山和煤矿产生的废物。也不包括回收系统处理各阶段的溢出物,如炼焦炉、烧结厂的灰尘等,及平炉灰尘和软水处理厂淤泥这样的少量废物。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IS 10447综合钢铁厂固体废物的利用和处置准则。 |
9. |
拟批准日期:
2017年6月 拟生效日期: 由内阁秘书和工业贸易与合作部宣布为强制标准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02/2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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