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国土交通省(MLI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车辆、设备和部件(HS: 87.01, 87.02, 87.03, 87.04, 87.05, 87.06, 87.07, 87.08, 87.11, 87.14, 87.16)。牵引车、拖拉机(品目87.09的牵引车除外);客运机动车辆,10座及以上(包括驾驶座);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品目87.02的货品除外),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货运机动车辆(HS: 8704),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例如,抢修车、起重车、救火车、混凝土搅拌车、道路清洁车、喷洒车、流动工场车及流动放射线检查车,但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车辆除外;装有发动机的底盘,品目87.01至87.05的机动车;车体(包括驾驶室),品目87.01至87.05的机动车;品目87.01至87.05的机动车零配件;辆摩托车(包括助力车)及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不论有无跨斗;品目87.11 至 87.13的机动车零配件;挂车及半挂车或其它非机械驱动车辆及其零件。
ICS:[{"uid":"43"}] HS:[{"uid":"8701"},{"uid":"8702"},{"uid":"8703"},{"uid":"8704"},{"uid":"8705"},{"uid":"8706"},{"uid":"8707"},{"uid":"8708"},{"uid":"8711"},{"uid":"8714"},{"uid":"8716"}] |
5. |
通报标题:部分修订“道路交通车辆法”。页数: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提出了关于撤销非法批准的型号核准的新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加强对型号核准非法行为的处置。 |
8. | 相关文件: 道路交通车辆法(国土交通省公告No.185, 1951)。批准时修订案公布在官方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2017年春(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7年春(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分发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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