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改革坚持四个原则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15-02-04    阅读:166次

  2015年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在会上表示,收费公路改革将坚持四个原则,包括坚持用路者付费原则、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原则和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原则。

  徐成光表示,去年底,交通运输部发布了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同时,还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交通运输部做法,公开本地收费公路统计信息。据我们了解,近期已有云南、河北、重庆、山东、湖北等省,公布了当地收费公路统计数据。

  谈到如何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改革,徐成光表示,首先,要充分肯定收费公路政策实施以来,特别是2004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国公路跨越式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收费公路政策,不可能有今天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可能也无法解决过去长期以来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

  其次,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收费公路政策确实有很多不适应之处。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看,新修订实施的《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性管理、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等一系列新的重大改革,都对收费公路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公路交通自身发展看,现有的一些规定也不能满足公路建设加快成网和高速公路网络化运营管理的实际要求。

  第三,就是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路径选择问题。总体思路是,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全新思路、全新视野、全新目标,加快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加快《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进程。改革的路径和《条例》的修订,将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用路者付费原则,通过税收这种间接付费方式,提供体现均等化的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主要由公共财政来保障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的资金需求。

  同时,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这种直接付费的方式,为特定群体提供高效率服务的收费公路,这种收费公路建设养护资金通过市场筹措,未来收费公路将基本为高速公路。二是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原则,努力提高政府债务性公路的偿债能力,确保政府性债务的正常偿还。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原则,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通过规范的特许经营制度、合理定价和财政补贴,保障投资者合理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从而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经营性公路。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将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收费公路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收费公路良好的路况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