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公路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公路执法行为、提升交通服务水平”专项整治活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李正印作重要讲话。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系统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情况,宣读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规范公路执法行为、提升交通服务水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3年12月16日开始至2014年3月16日结束。其中,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1月16日为全面检查和整治执法行为阶段;2014年1月17日至3月16日为修改完善规章制度阶段。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戴飞指出,山西交通运输公路执法工作的总体形势保持平稳,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治理公路“三乱”通报中提到的6个典型案例,明显地暴露出一些基层单位违规执法、趋利执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管理混乱、监管缺位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站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交通服务水平的高度,时刻牢记规范公路执法是形势所需、职责所在。
戴飞强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省厅结合山西实际,提出了15个方面的整治重点,核心问题是如何更好地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他要求,一是要加强人员管理,通过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二是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三是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彻查,对屡次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的单位或部门要严查重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四是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细化公路执法流程,对公路执法各个具体环节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五是要在全面推进公路执法工作的同时抓好专项整治,务必做到整治、执法两不误、两促进。六是要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媒体、群众的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案件。纪检监察和人事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公路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李正印在讲话中指出,治理公路“三乱”,必须立足于预防为主,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必须坚持阳光执法,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各级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监督执法行为,严肃查处执法犯法、趋利执法、以权谋私行为,坚决清除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对于涉嫌犯罪的还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于公路“三乱”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单位,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