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国产GLA级汽车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7-06-30    阅读:149次

生产者名称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实施时间 2017-07-28至2018-07-27 
召回车辆总数量 533辆 

车型系列

车型名称

年款

召回数量

生产日期范围

VIN范围

GLA级

GLA 200,

GLA 220 4MATIC,

GLA 260 4MATIC

2016 533 起:2016-10-25
止:2016-12-09
起:LE4TG4DB5HL102944
止:LE4TG4HB6HL109055
缺陷描述 由于供应商的制造偏差,某一批次的气囊点火器的推进剂混合可能不满足要求。 
可能造成的后果 当发生事故需要乘客气囊或者腰部气囊弹出时,可能无法展开或者只展开第一级,增加乘客受伤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召回维修措施 作为预防措施,戴姆勒股份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商为受影响车辆更换气囊模块。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供应商的生产工艺进行了优化,并保证在2016年11月23日以后生产的车辆上不会存在此问题。 
投诉索赔情况 中国市场未收到关于此问题的索赔记录。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无。
车主通知方式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拟从备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召回范围内的受影响客户。同时,相关车辆的客户还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进行咨询或者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网站(www.mercedes-benz.com.cn)上获取所有授权服务中心的相关信息。 
其他信息 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商品检验栏目(jyjgs.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还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