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山西省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山西省实际,省里推出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以确保山西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工业平稳较快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其中,依托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国家汽车行业第一方阵的品牌优势,太原长安重汽将成为全省重型汽车发展重点,山西省将全力支持太原长安重汽与国际重车优势企业多元合作,加快推进太原长安重汽项目建设。
近年来山西省汽车工业发展较快,已形成重型汽车、专用车和汽车零部件等较为完善、相互配套的产业体系。太原长安重汽、运城通达南北呼应的重型汽车生产格局已初步形成,晋中市榆次区已成为山西省乃至我国北方重要的专用车生产基地,大同、长治、运城、临汾、太原、晋城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也已初具规模。作为我国甲醇汽车的发源地以及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的示范省,山西省已具有较好发展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的基础。
按照汽车工业发展实施方案,重型汽车、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微型汽车、汽车零部件五个行业将成为全省汽车工业的发展重点。据介绍,山西省将全力支持太原长安重汽与国际重车优势企业多元合作,通过引进、消化、吸收,掌握国际先进重卡核心技术,加快二期建设步伐,尽快批量生产。同时,大力支持运城通达通过资产重组取得生产资质,全力培育山西本土重型汽车品牌。
此外,实施方案还就加大对汽车产业支持予以明确。对重点汽车企业建设用地实行"绿色通道"审批,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可采取国有土地作价入股(出资)的方式提供汽车企业用地,降低企业用地门槛;对重点汽车产业项目,减免行政事业收费,由政府协助项目单位解决融资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重点企业加大开发新产品,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允许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缴纳所得税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