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积极落实天津市政府《转发市财政局等七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564辆符合补贴条件的汽车兑付汽车下乡补贴资金186万元,让农民及时得到实惠。
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农民的好政策,为落实好此项工作,县财政局积极组织乡镇财政所有关人员进行多次培训,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为提高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审核质量,各乡镇财政所加强审核环节,提高审核质量,对农民提供的购买汽车发票、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产品标志以及粮食直补专用储蓄存折,认真核查把关,保证申领财政补贴资金的资料真实可靠。自今年8月11日开始,截至8月31日20天的时间,全县农民积极申请汽车下乡补贴资金,为及时使补贴资金兑付,该局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