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澄清:汽车零部件关税未降低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09-08-31    阅读:101次

  据新华社电 有媒体报道称: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将从9月1日起降至10%,国内汽车价格将相应下降。商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30日说,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纯属对政策的误读。目前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不存在降低的问题。

  上周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的“进口管理”部分做出修改,并从9月1日起实施。修改中最引人关注的条文,就是不再执行从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目前,进口成套散件在国内组装的车型,只有少数SUV和高档轿车,每年的进口数量只有几万辆。这些进口的成套散件,全部是按照整车税率,也就是25%缴纳的关税。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则一直是以10%的税率缴纳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