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始升级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09-08-31    阅读:110次

  8月26日,记者从山西省商务厅获悉,为提升山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环保、资源利用水平,提高回收拆解技术水平,山西省商务部门将联合财政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始实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主要对具备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财政支持,进行以清洁环境、安全生产、节约资源、推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改造。

  据介绍,申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的企业必须是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并已报商务部备案,经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近三年报废汽车(不含摩托车)回收、拆解量年均在500辆以上的企业。同时,企业项目升级改造必须具备封闭或半封闭拆解车间,场地硬化并防渗漏,油、水(含雨水)分离等环保设施,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等设备;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密闭存储容器,空调制冷剂收集装置,废蓄电池存储容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等设备;其他有利于提高拆解技术水平、清洁环保、安全生产、回收利用、管理现代化的设备设施,包括: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流程以及零部件进行信息化管理的设备;对零部件分类存放的货架、仓库等设备。

  据了解,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条件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并于2010年6月1日前向所在地市商务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对按照要求实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示范工程”的试点企业,达到标准并验收合格的,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