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周获悉,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与财税政策的挂钩研究,正在考虑建立与车辆燃料经济性挂钩的惩罚性特别目的税。
今后凡达到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将执行标准税率;对优于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按等级调减纳税税率;对低于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将加征惩罚性的税收。而且只有在交税后才准予生产和进口,以及上牌和注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