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收权项目备案权 强化汽车产业管理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09-04-08    阅读:154次

  经过半年多的权利和职能交接,工信部朝着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3月26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一些需要备案的投资项目今后要向工信部备案,而此前所有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都由国家发改委掌握。

  现行的汽车行业管理职能,或者说主管部门的核心权力无外乎两方面:一是投资管理权,二是产品准入管理权。

  其中,产品准入是对汽车实施行业管理的基础,是以微观工作实现宏观管理的主要手段。这部分职能已经成功从发改委移植到工信部,工信部开始定期发布产品公告。而且,工信部通过制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已经完全确立了对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职能。

  此次工信部获得部分投资项目的备案权意味着它作为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正在逐步强化它的管理职能,而集中管理进程的加快有利于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

  工信部收权项目备案权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通知,现有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别产品生产能力和增加品种,包括异地新建同类别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由各地工业主管部门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直属企业报送工信部备案。

  投资生产专用汽车的项目由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后报工信部备案。投资生产摩托车及其发动机,投资生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的零部件,由企业报送省级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投资项目,工信部将受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申请。

  我国于2004年对投资体制进行了改革,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只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对其他项目实行备案制。国家发改委作为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核准或备案。

  就汽车行业而言,除了以上提及的需要备案的项目以外,新建汽车、农用运输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包括现有汽车生产企业异地建设新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它类别汽车整车产品都是需要核准的投资项目。按照2004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实行备案或核准的投资项目都要报国家发改委或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备案或核准,其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核准。

  项目核准权归属存疑

  获得部分项目的备案权意味着工信部在履行汽车行业投资管理职能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比起需要核准的项目,需要备案的项目的重要程度都比较低,对于汽车行业整体格局的影响有限。事实上,汽车企业真正关注的就是那些需要核准的、异地新建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生产项目,以及跨产品类别的投资项目,目前,这些项目的核准仍然需要经过发改委。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一位人士表示,将重大项目的核准和其他项目的备案工作分开进行有其合理性。需要核准的项目审查的内容会多一些,比如产业安全、布局等等,审查的内容多一些,备案的作用则侧重于确认,是明确属于行业管理的内容。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推进和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核准的项目目录也必须调整。

  实际上,这项工作也一直都在进行中。至于汽车行业中有些重大项目的核准今后仍是由发改委承担,还是由工信部承担,这需要国务院进一步明确,目前尚无定论。

  不过,对于工信部来说,获得项目核准权仍然具有很大难度。在大部制改革中,投资管理权是发改委最核心的职能之一,尽管国务院要求缩小需要核准的项目的范围,但是发改委不会轻易放弃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管理权。

  3月30日,发改委产业协调司一位处长告诉记者,需要核准的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仍然由发改委进行核准。他同时表示,发改委正在进行的调整核准项目目录不涉及汽车行业。

  不过,上述工信部人士指出,工信部也有核准项目的权利。在国务院批复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工信部的职责包括: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过工信部和发改委两位人士的表态不难看出,两部委在投资项目核准权上的分歧。

  集中管理有利行业发展

  目前工信部负责汽车行业产业政策、标准法规制定,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上述工信部人士表示,将部分投资项目的备案权划归工信部承担,能够进一步理顺汽车行业管理关系,有利于行业发展。

  除了获得部分投资项目的备案权以外,工信部还将通过其他方式进一步确立其对于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地位。目前,工信部正在组织修订《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在此次修订中,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将会明确为工信部,从而在政策层面确立工信部的地位。不过,发改委主管汽车行业多年,对于新成立的工信部来说,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的运作才能最终确立它的行业地位。

  管理投资项目的意义在于,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投资来调节汽车行业产能规模、产业布局以及产品规划等涉及整个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中国汽车产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布局分散的问题很突出,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市场因素以外,政策调节也很重要。

  如果投资项目管理权和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权分属不同部门,而这些部门对于一些投资项目的认识又存在分歧,那么有可能降低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甚至可能出现某些项目被批准实施,但是产出的产品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障碍,或者是某些产品为市场所需要,但是生产项目的获批却存在困难的极端情况。另外,投资项目的管理也与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密切相关。上述工信部人士认为,从有利于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产业政策制定、投资项目管理到产品市场准入这三个环节应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