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退出机制有待完善 近十家车企去年产量为零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09-02-18    阅读:169次

  日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统计数据显示,在2008年国内车市遭遇低迷、众多汽车企业产量下降的情况下,有近10家汽车生产企业遭遇“零产量”。奇瑞商用车有限公司、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贵州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等榜上有名。

  “零产量”并非个别现象

  据统计,截至2008年,中国的汽车整车企业有130多家,销量排名前10位的汽车生产企业去年销售782.01万辆,占汽车销售总量的83%,其余100多家企业一共才卖出159.5万辆车。这其中不乏“零产量”的汽车企业,常常出现“有公告,无产品”的怪现象。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表明,有近10家汽车生产企业在2007年~2008年是“零产量”。分别是: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常州英田汽车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福建八闽汽车总厂、贵州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云南金马机械总厂。此外,武汉中誉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嘉陵川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云南金马农用车制造总厂和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去年的产量为零。

  幸运的是,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首辆莲花竞速轿车已于去年12月6日在贵州正式下线,标志着这款车型已具备装配生产能力,理论上脱离了“零产量”的队伍。

  汽车产品退出机制有待完善

  “零产量”汽车企业是否应该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呢?今年1月初,工信部公开向社会征求《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准入管理规定》)的意见,此前备受关注的汽车企业及产品退出机制有望在新规定中得以完善。

  《准入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指出:车辆生产企业应当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的要求,正常开展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对于停产或不能正常生产两年以上的车辆生产企业,国家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特别公示,并对其重新进行准入条件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国家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其准入许可,要求其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国家主管部门应当撤销其准入许可。

  有专家称,一些产销量为零或者很少的企业一直不肯退出汽车业,主要原因是将国家赋予的生产资格看做“奇货可居”。2005年,奥克斯集团突然退出汽车业,宣布旗下子公司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停产。近200位奥克斯SUV汽车的消费者无法得到任何承诺和补偿措施。1月14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中提出了“推进汽车产业重组,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对于《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的发布,业内人士大都表示,通过兼并重组实现产业整合,剔除产能较少甚至为零的汽车企业,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