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国Ⅳ燃油标准,并于奥运会之前提前实行国Ⅳ排放标准。目前,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方案正在由国务院等相关部门审批,最后强制执行期限尚未确定。
但有关部门表示不会太久,约到春节后就将全面实施。北京市环保局早就开始了对国Ⅳ标准车型的重新审批,至今已公布了16批排放达国Ⅳ标准的车型目录,共计100余款,审批工作仍在进行中。
新能源车列入鼓励产业
2007年12月18日,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新能源汽车正式进入发改委的鼓励产业目录。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也将得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被发改委列入鼓励目录的产业,国家将从消费环节、生产环节、税收政策、优惠政策、审批等各方面给予扶持。不仅生产企业会得到相关优惠和便利,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也将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还有可能在停车、过桥、高速公路等环节得到便利。具体的扶持内容还有待各部委出台相关措施。
轻型车油耗限值标准实施
2007年12月3日,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并称标准定于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将使得我国汽车节能标准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该《标准》实施的对象主要是总质量在3.5吨以下,通常为9至12座的轻型商用车,在我国主要包括轻卡、轻客等。目前它们的年均销量在100万辆左右。该项标准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形车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的在生产车及其变形车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第二阶段目标实现后,我国轻型商用车的平均燃油消耗量可望减少10%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