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12类电器电子产品将纳入中国版RoHS监测范围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10    阅读:206次

      2019年7月9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下称“《实施安排》”)宣贯会在北京举行。随着国家绿色发展理念的推进,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和谐统一正在深入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诸如在居民生活生产方面实行的垃圾分类,以及即将执行的电器电子“实施安排”都是一盘大棋下的具体方略。


  据中国家电网了解,2018年工信部联合发改委、科技部等九部委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要求对于纳入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的相关标准,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显示使用合格评定管理制度管理范畴。自2018年公告出示后,相关部门为企业预留了一年的调整期,到今年11月1日,所有出厂、进口的列入《管理目录(第一批)》清单的产品,都将正式纳入国家监督检测范围。
  目前,《管理目录(第一批)》清单产品主要囊括了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电视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弄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12大类产品;而《例外清单》中则覆盖了荧光管、玻璃、合金材料、电容、电位器等原材料及部件的有害物质声明。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孙文龙指出,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的实施是电器电子产品实现工业绿色发展道路上迈出的坚实一步,标志着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工作大幕拉卡。他提到,促进企业及产品合规,实现工业绿色发展需要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有助于提升产业链各环节的协调互动。

  工信部节能司处长雷文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使用管理办法合格评定制度进行了宣贯。他提到,管理目录(第一批)》清单实施之后,任何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需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报送,可以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和第三方机构认证两种方式。他提到,未来,“进了国门,出了厂门”的电器电子产品就算纳入了监管范围,而目录实施之前的市场原有产品,可以等待市场自然消化,对此没有太多影响。他提到,欧盟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已经达到10种物质,目前国内尚处于标准建立过程中,目前主要囊括6种有害物质的检测,但随着标准与实践的深化,国内根据产业发展,逐渐加深类似探索,推动有益于环境的共性基础材料和设备的推广应用。
  来自市场监督总局认证监管司的调研员郝欣表示,《实施安排》是国家“放管服”精神的体现,政府致力于减少对市场的干预,以市场监督代替行政制度,促进开放、公平竞争以及良好营商环境。通过企业自我声明和信息报送,有助于企业自主管理和诚信经营理念的建立。他认为,未来,信用监管是大势所趋;而国家将做好后续信用监控工作,企业一次失信,将面临九部委的联合惩戒。他还提到,距离11月1日还有一定时间,这段时间相关部门会针对企业关心、吐槽的问题,进行集中征集和回答,希望企业积极做好准备。
  此外,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邢卫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马奇菊博士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卢春阳博士分别对相关标准检测技术、企业自愿认证实施规则和供方符合性声明系统平台的应用进行了解读。马奇菊博士提到,目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逐渐开放对12类整机的检测认证,但还未开放原料与部件的认证,此外,她对四种检测模式也进行了宣讲。而卢春阳博士指出,除了整机企业,上游部件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生产的部件进行认证或自我声明,因为很多整机的有害物质就存在于一些关键部件中,而供方的自觉行为有助于提升产业链协同,降低整机企业检测成本,提升产业链效率。
  会上,主办方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预演,如标识的修订以及常见问题的征集都将在未来通过大量意见征集,形成统一有效方案。

 

     (来源:上海家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