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南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期间制造的HG-105LI+、HG-1205LI、HG-1206LI、HG-1210LIX、HG-1412W型号锂电池充电器,涉及数量为42914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锂离子电池充电器,由于初次级绝缘不满足标准要求,可能存在触电风险。对于召回范围内的锂电池充电器,厦门市南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并为客户免费更换一个符合要求的同型号锂电池充电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厦门市南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官方网站(www.fungold-led.com)上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厦门市南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免费更换。用户可登录厦门市南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ungold-led.com)查看使用的锂电池充电器是否为受影响的产品,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592-5567286)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用户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来源:国家市监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