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阿根廷生产与劳工部发布第1113/201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洗衣机用单相异步交流电动机和通用电动机(西班牙语:Motores de corriente alterna, monofásicos, asincrónicos y motores eléctricos universales)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41%的临时反倾销税,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01.10.29、8501.10.30、8501.20.00和8501.40.19。
2019年6月21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