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部分解放载货汽车,共涉及568辆。具体如下:
(一)2014年2月至2017年8月期间生产的部分解放(长春)J6P、J6L汽车,共计323辆。
(二)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期间生产的部分解放(长春)J6P、J6L、J6M汽车,共计185辆
(三)2015年2月至2016年10月期间生产的部分解放(青岛)J5K2汽车,共计25辆。
(四)2016年8月期间生产的部分解放(青岛)J5P4汽车,共计35辆。
上述范围(一)、(三)内部分车辆,由于反光标识作业指导书图例编制错误、对反光标识粘贴把控不严,导致反光标识粘贴不符合国家标准,夜间行驶存在安全隐患。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免费补充粘贴或重新粘贴反光标识,以消除安全隐患。
上述范围(二)、(四)内部分车辆,对侧、后防护制造环节把控不严,导致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在车辆发生碰撞时,极端情况下可能无法起到有效防护作用,存在安全隐患。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免费更换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装置,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及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车主。用户可通过手机、固话拨打服务热线:0431-87666666(长春)、4006-345-666(青岛)或向经销商咨询。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