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工信部科技司已组织完成《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并对其报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2019年2月16日。详情请登录工信部网站,可直接反馈意见。
完整的标准名称可以在工信部网站查阅。
附件:
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序号 | 计划编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摘要 | 代替标准 | 采标情况 | 建议实施日期 |
1 | 20160967-Q-339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 GB/T 31485-2015和GB/T 31467.3-2015 | 无 | 本标准建议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标准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
2 | 20160968-Q-339 |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 本标准规定的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 无 | 无 | 本标准建议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标准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
3 | 20160969-Q-339 |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人员触电防护要求、功能安全防护要求和试验方法。 | GB/T 18384.1-2015、GB/T 18384.2-2015、GB/T 18384.3-2015 | 无 | 本标准建议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标准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