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18    阅读:280次

    2019年1月10日,工信部科技司已组织完成《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并对其报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2019年2月16日。详情请登录工信部网站,可直接反馈意见。

  完整的标准名称可以在工信部网站查阅。

  附件:

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序号

计划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摘要

代替标准

采标情况

建议实施日期

1

20160967-Q-339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31485-2015和GB/T 31467.3-2015

本标准建议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标准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2

20160968-Q-339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建议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标准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3

20160969-Q-339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人员触电防护要求、功能安全防护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8384.1-2015、GB/T 18384.2-2015、GB/T 18384.3-2015

本标准建议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标准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