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局、邮政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