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乘用车双积分配置信息序列号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18    阅读:282次

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为贯彻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推进境内乘用车企业双积分核算和审查工作有序开展,减轻企业报送工作量,提高车型信息与产量匹配准确度,经请示工业和信息部装备工业司同意,我中心将建立乘用车产品双积分配置信息库,创建《公告》产品双积分配置信息序列号(以下简称“双积分配置ID”),通过乘用车双积分配置信息库对应的积分配置ID在合格证信息系统中提取对应产量,对有关企业实施双积分核算和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告》系统双积分配置ID填报事项
    各相关企业的乘用车产品,应在《公告》系统中创建双积分配置信息,具体填报安排为:
    1、自312批起,企业申报乘用车新产品时需申报双积分配置信息,生成双积分配置ID。
    2、《公告》内有效的在产乘用车产品,企业应在2018年9月20日前通过申报系统中的“双积分配置补全模块”完成双积分配置ID信息补充创建工作;
    3、双积分配置信息审查通过后,生成配置ID并列入乘用车产品双积分配置信息库。
    4、8月30日起,相关企业对《公告》内乘用车产品进行变更扩展时,若该参数为双积分配置参数,需要同时对双积分配置进行变更扩展。(注:该乘用车为乘用车产品双积分配置信息库中车型)。
    5、双积分配置信息申报的操作流程,可参照申报系统使用指南。
    二、合格证系统双积分配置ID填报相关事项
    1、自2018年10月15日起,对《公告》双积分配置数据库中存在的车型,企业在上传合格证电子信息时,应填写“双积分配置ID”字段。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方法说明如下:
    (1)使用标准版客户端企业:打开客户端,在系统设置选项卡中点击系统升级按钮进行升级;
    (2)使用二次开发接口企业:在上传合格证电子信息时,将“JFPZID”属性赋值为对应的双积分配置ID,其余属性按原要求赋值。
    2、对于2018年10月15日以前上传的,车辆制造日期在2018年1月1日至10月15日的乘用车合格证,相关企业应于2018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双积分配置ID信息补全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企业可通过登录合格证信息管理平台,在“双积分配置ID补全工具”模块,按照操作说明开展双积分配置ID信息补全工作。
    (2) 需补全双积分配置的车辆范围获取方式:企业应登录合格证信息管理平台,在“双积分配置ID补全工具”模块下载车辆清单。
    三、咨询方式
    1.《公告》系统双积分配置ID填报事项咨询电话:010-68200272;
    2. 合格证系统双积分配置ID填报相关事项咨询电话:010-68200263,010-68200264。
    以上,特此通知。

(来源: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