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授权、委托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1月31日起,召回2011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28日生产的普锐斯(Prius)汽车,共计321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混合动力系统控制程序不完善,在车辆急加速等高负荷行驶过程中电力变换器升压回路的元器件发生损坏时,车辆本应进入安全行驶模式,有时却无法进入。造成车辆警告灯点亮,混合动力系统可能停止工作,导致车辆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修正混合动力系统控制程序,以消除安全隐患,并为相关车辆的电力变换器模块提供15年不限制行驶距离的免费保修。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将通过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经销店以挂号信、电话及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用户可致电丰田汽车顾客服务中心800-810-1210、400-810-1210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隐产品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