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一条关于指令2014/47/EU的勘误。
该指令发布于2014年4月,明确了商业流动车辆性能的路边技术检查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了指令2000/30/EC。该指令的适用范围是指定车辆类别中设计速度不超过25km/h的商业车辆,规定的车辆类别包括M2、M3、N2、N3、O3 、O4和T5类。但该指令并不影响成员国对于其他车辆,如最大质量不超过3.5t的N1类车辆进行路边技术检查的权利。路边技术检查的检验区域主要有:
1、车辆鉴定;
2、制动设备;
3、转向系统;
4、可视性;
5、照明设备和部分电气系统;
6、车轴、车轮、轮胎、悬架;
7、底盘和底盘附件;
8、其他设备;
9、公害;
10、M2和M3类载客车辆的补充测试。
欧盟要求成员国在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对该指令的转换,并自2018年5月20日起开始实施。
指令2014/47/EU的第24(1)条,规定了欧盟委员会应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应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一份关于该指令实施效果的报告,着重分析该指令对于改善道路安全以及可能的成本和收益的影响。此次勘误即是针对指令2014/47/EU的第24(1)条,指令第147页,时间“2016年5月20日”应为“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