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宜昌市机动车环保门槛提高,将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四”)。届时,未达到“国四”标准的车辆将无法办理上牌手续。6月28日,记者前往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临江溪分所看到,不少“国三”车在“大限”前赶来办上牌手续。
据临江溪分所所长张忠东介绍,从6月24日开始,来此办理上牌手续的“国三”车辆明显增加。6月26日和6月27日两天,分别有110台和120台机动车办理了上牌手续,而往常,临江溪分所一天只有近80台的业务量。“小型机动车多数已达到‘国四’标准,而80﹪以上的重型货车都不达标。近期,不少车主或汽车经销商都赶在7月1日前来上牌,我们得加班加点才能办完业务。”
据市车管所介绍,宜昌市对在用机动车实行“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新车执行国四标准,对目前在我市已上牌的车辆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销售企业应根据机动车国四标准实施时间组织安排销售计划,按期停止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的有关规定。市民则应注意所选车型是否符合机动车国四标准,最好在购车前询问销售人员,确定清楚再进行购买。
什么是“国四”标准?
“国四”标准是指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与国三标准的车辆相比,国四车主要特点是,进一步降低了新车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对于国三标准,国四标准轻型汽车每辆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而重型汽车的单车排放也可以降低30%左右,可吸入颗粒物排放降低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