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实施“现代物流”工程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13-07-18    阅读:121次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规划发[2013]349号),推动吉林省道路运输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在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作用,近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道路运输业“现代物流”工程的实施意见》(吉交发[2013]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正式启动吉林省道路运输业“现代物流”工程,推动道路运输业与现代物流深度融合。

  物流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道路运输业是物流的基础环节和依托载体,是物流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前,吉林省物流业仍处于以传统道路运输方式为基础的初级发展阶段,存在着运输组织化水平低,物流单位规模小、效率低、成本高,运输基础设施网络没有有效衔接,物流企业经营管理落后,道路运输信息化水平低、专业物流人才匮乏等矛盾和问题。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正是以解决这些问题、实现道路运输业与现代物流融合为目的的。

  按照《实施意见》,今后,吉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将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示范引领为原则,到2020年,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道路运输物流服务体系。届时,运输结构将得优化,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运输企业结构优化,运行效率和质量将显著提高;市场主体将快速成长,运输组织网络化、集约化程度将大幅提高;重点物资、城市配送、农村物流等重点领域物流将加快发展,商业汽车、危险品等专业物流服务将明显增强;现代物流装备设施体系将形成,省级物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将得到推广应用,基本实现企业、政务、场站(物流园区)、公共物流信息互联互通;物流市场秩序将得到进一步规范,物流业发展环境将明显改善。

  未来三年,吉林省道路运输业将以“现代物流”工程为抓手,培育3—5户国家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10—20户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甩挂运输车辆将力争达到1000辆以上;新建5个货运站场(物流园区),改扩建4个货运站场;选择1-2个中心城市作为物流配送示范城市,专业化运输车辆达到15万辆以上;物流线路和客运快件运输线路覆盖吉林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和50%以上乡(镇)。

  为实现上述目标,吉林省道路运输业将认真完成好九大任务:研究物流政策法规;编制道路运输基础设施规划;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升运输装备水平;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建设物流公共信息交换平台;普及物流知识。

  为确保吉林省道路运输业“现代物流”工程顺利实施,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现代物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改善发展环境,落实优惠政策,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注重人才培养,满足现代物流业发展需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现代物流工程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对推进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