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五个“大盖帽”合成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整合执法力量,突出专业优势,一家管的体制优势和社会效益显现,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实施交通综合执法以来,通过整合执法机构、清退临时执法人员,机构和编制得到大幅精简。重庆主城区执法机构由31个缩减为13个,执法人员由1000多名缩减为470名,每年节约执勤车辆、通讯、装备、办公等费用5000多万元。
与此同时,高速公路管理效能大幅提升。通过处理交通事故时一并处理路政赔偿,使路政赔偿率几乎达到100%,远高于全国其他省份。
交通综合执法还实现了统一执法队伍、统一政令政策、统一执法规范、统一处罚标准、统一队伍管理、统一人员培训的“六统一”,彻底改变了过去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执法监督更加到位,执法工作更加专业化和综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