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黑龙江省伊春市环保等部门制定对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黄标车的淘汰计划,涉及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194辆,以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
按照计划,对于纳入淘汰计划的车辆,环保、公安部门将做好淘汰车辆信息的跟踪传输工作,确保已淘汰车辆的信息进入公安部门的机动车管理系统。运管部门加强对运营资质的监管,确保按报废时限做好车辆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