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加速淘汰黄标车 尾气超标旧车禁止上路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13-02-21    阅读:116次

  2013年2月19日,记者从邯郸市环保局获悉,今年该市将强力推进尾气排放超标的“黄标车淘汰工作,年底前将淘汰200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车和1998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目前,所涉车辆具体数量正在统计中。此举有望从根本上缓解雾霾天气的形成。

  近年来,随着邯郸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尾气排放污染占到整个污染源的40%。《邯郸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规定,到2015年末淘汰全市所有注册的黄标车。去年,邯郸市强制报废、淘汰黄标车58014辆,其中小型汽车28280辆,大型汽车29734辆。目前,邯郸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正统计全市黄标车数量以及到期未注销和应淘汰而未淘汰黄标车数量。

  根据邯郸市实际情况,《方案》规定,黄标车24小时禁止进入主城区,限制其在外环路(不包括外环路)以外通行,在从事工程、抢险等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确需在市内通行的,应确保尾气达标排放。目前,相关部门正积极谋划激励政策,促进运营车辆更新淘汰,鼓励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和黄标车,黄标车限行具体措施也在不断完善中。据了解,邯郸市将适时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电子绿卡”管理工作,开展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进行年度审验,不准上路。

  “黄标车”,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故得此名。大体上,1996年以前出厂的国产车和1998年以前出厂的进口车基本属于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