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国产卡罗拉汽车-副驾驶气囊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7-03-31    阅读:168次

生产者名称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实施时间 2017-08-31至2018-08-30 
召回车辆总数量 20036辆 

车型系列

车型名称

年款

召回数量

生产日期范围

VIN范围

卡罗拉

1.6 GL至酷;  1.6 GL;     1.6 GL炫酷       

1.8 GL-i至酷;1.8 GL-i;    1.8 GL-i纪念版;       

1.8 GLX-i

2013 20036 起:2012-08-20
止:2012-12-29
起:LFMARE2C8C3500275
止:LFMAPE2CXC3564338
缺陷描述 对象车辆搭载的高田产副驾驶席空气囊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膨胀装置),由于其气体发生剂在防潮方面存在不完善,长期在温度及湿度反复变化的影响下,气体发生剂有可能劣化。在空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的容器有可能发生破损,伤及乘员,存在安全隐患。 
可能造成的后果 在空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的容器有可能发生破损,伤及乘员,存在安全隐患。 
召回维修措施 为所有对象车辆更换副驾驶席空气囊气体发生器。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我司于2013年8月已停止生产此车辆,但会按丰田的整体计划对已产缺陷车辆实施处置。 
投诉索赔情况 丰田在中国市场未确认到上述问题的技术报告。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无。
车主通知方式 委托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通知信或电话短信方式。有疑问的用户可以致电丰田汽车顾客服务中心免费电话800-810-1210或400-810-1210。 
其他信息 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