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有关单位:
现送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若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单位:道路运输司货运与物流处
联系人:郭旻、严季
联系电话:010-65292759、65292784
传真:010-65292764、65293400
电子邮箱:min.guo1121@gmail.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