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次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总站组织召开了工作布置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在建桥梁主要检查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或本辖区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包括制度是否健全,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等;已投入使用桥梁主要是进一步核实相关桥梁的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以及桥型、建设年限等主要指标和桥梁病害变化情况,进一步摸清在用桥梁,特别是危桥的基本情况。在短短一个月内完成了全市农村公路在建的678.7延米/12座桥梁和已投入使用的39418延米/1616座桥梁的排查工作。
针对检查的结果,该站制订了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农村公路桥梁设置明显的限载标志。二是对各县(区)初步检查认定的四、五类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复核,特别是中桥以上的四、五类桥梁,及时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进行复检,并立即研究提出具体的车辆通行或交通管制方案。三是根据检查结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农村公路桥梁危桥管理数据库,严格落实桥梁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科学的桥梁检测体系,增加桥梁检测设备的投入,并加强对各桥梁养护工程师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县级管养护部门桥梁检测的手段和水平。五是继续加大危桥改造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合理安排改造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全面落实“三定”工作制度、“三级”岗位职责和 “三员”管理措施,确保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六是要求各县(区)应结合本地桥梁养护实际,制定桥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