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小型配送车,是否拥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成品油配送合同以及购油出库证明;除从事点对点的配送货销售服务外,是否存在流动为其他社会车辆加油的行为;从事成品油运输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成品油运输车辆,是否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在运输过程中,只准按照指定的用途将油料从来源地运往委托指定地点,并随车持有相关车辆及司押人员资质证明和承运单据,严禁加油作业;为企业自用而配备的小型配送车,是否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企业购油单据,运输过程当中严禁为其他企业和个人加油作业等变相加油行为;具有成品油运输资质的车辆是否存在私自加装流量机、计价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