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是指: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超过省政府批准期限仍在收取通行费的公路收费站点;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从2009年1月1日起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2004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要求的收费公路;1994年9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要求的收费公路;1994年8月31日前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此次专项清理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等六部门联合实施。专项清理还明确,存在四项违规行为的公路收费站点,要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三类公路收费站点,要求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