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忧,资金保障机制到位
针对税费改革后交通资金相对不足的困境,浙江交通部门强化公路管养资金保障。税费改革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浙江省交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燃油税资金的使用原则为“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重点突出养护支出、统筹兼顾建设支出”;及时调整国省道建设省级资金的补助标准,确保每年国省道大中修里程达到国省道公路总里程的17%,用于公路养护资金的比例不低于80%。
随着《浙江省收费公路路面专项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浙江省建立了普通国省道收费公路大中修工程省级补助制度,规定每年投入普通干线公路大中修养护资金10亿到12亿元,实施大中修1000公里以上;每年投入高速公路大中修资金约15亿元,实施大中修500公里左右。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初步建立以县级财政为主,由各级财政、中央燃油税返还收入和其他资金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
解难,重点问题重点整治
浙江省地处沿海,软土地基分布较广且软土深厚,路面不均匀沉降等一直是养护的难题。针对地质状况特点,浙江交通运输部门实施重点问题重点整治。
首先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软基路段桥头沉降进行检测,建立数据库,为治理桥头跳车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开展“以消除桥头跳车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另外,加强科研,有针对性地采用轻质材料填筑、板底灌浆、预抛高等“四新”技术。开展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路面施工与通车后五年养护总承包的试点工作等综合治理模式。
据统计,浙江五年来投入资金逾3亿元,重点处理桥头2500余座。通过几年的努力,浙江省干线公路桥头跳车现象基本得到了消除,并形成了一套长效治理机制。
增效,高速公路运行管理统一化
浙江省民营经济活跃,高速公路投资主体既有省、市交通投资公司,又有民营企业或混合制企业。浙江通过建立“投资经营多元化,运行管理统一化”管理体制,实现了高速公路公共产品属性和业主经济效益的统一,充分发挥了全省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
浙江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制度办法,健全对收费公路的监管体系,对指定养护的技术标准、程序等方面进行规定。试行高速公路建设的路面施工工程和通车后5年日常养护工程总承包制度,切实改善高速公路路况。同时,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保畅,挖掘潜力科学提速
截至2010年年底,浙江全省汽车保有量540万辆,全省高速公路日均车流量达30100辆。在如此高的车流量情况下,浙江路网基本未发生严重拥堵现象。
说起浙江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提升,不停车收费系统功不可没。自2010年4月16日全省高速公路开通不停车收费系统以来,全省高速公路网共有73个收费站建成开通ETC车道,覆盖率达25%(设置ETC车道的收费站数占路网收费站总数的比例)。至6月底,ETC覆盖率可望超过35%。
此外,该省充分挖掘现有公路通行潜力。交通部门联合公安交警对全省753公里高速公路进行科学提速,平均提速20公里。在全国率先实行高速公路客货车分道行驶,试行国省道按车型设置限速等。
应急,软件硬件并驾齐驱
除大投入改善危险路段、治理危险边坡外,该省交通运输厅还会同省公安厅、安监局完成事故多发点段整治。此外,采用增设爬坡车道、避险车道,开展平交道口渠化、公路截弯取直等,因地制宜实施瓶颈路段整治。
该省交通部门与省气象台、气象科研所合作研发了国内第一个精细化的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检测预警系统,对恶劣天气及时预警;并会同公安部门建立雨雾天气封道协商制度,有效解决了雨雾天气高速公路通行问题。
浙江省交通部门建立了全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监控系统,制定了《浙江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15项应急预案,组建了杭州、宁波、湖州、丽水等公路应急抢险中心。另外,还通过与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省政府应急办、公安、气象等部门定期沟通联系,强化应急管理能力。
争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浙江交通部门以“浙江路政”品牌建设为载体,不断完善路政法规体系,规范基层路政中队建设,严格执法监管。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规范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近年来无一起路政败诉案件和被撤销的复议案件。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大力实施国省道省际关口形象提升工程,科学改造省际关口,同时立足收费站、服务区等基层窗口单位,推出便民措施,坚持热情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并向社会延伸,开展义务医疗、义务消防、义务导游等特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