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对宣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行部署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11-06-17    阅读:135次

  6月7日,省厅在石家庄市召开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副厅长杨国华指出,《条例》确立了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全面构建了公路安全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保护的责任和经费保障,加大了对公路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强化了公路管理机构、公路养护单位等有关主体对于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责任。《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全面提高公路交通网络的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有利于建立健全车辆超限治理长效机制,有利于深入推进公路保护和依法行政。他强调,要深刻把握《条例》的立法宗旨与制度内涵,特别注意《条例》的创新之举,包括源头、监控、处罚三管齐下的治超思路;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机制;明确公路养护主体权责。

  杨国华就《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进行了具体部署。他强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督导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有计划、分层次地在系统内部进行《条例》培训;切实做好即日起至7月底的集中宣传工作;重点组织四项专项行动,即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开展治超专项行动、强化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创新行政许可方式;抓紧制定或修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会上,厅公路局局长王江帅,省运管局局长于志伟分别结合公路系统和运管系统实际,讲了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意见。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干部职工在各地分会场收看了会议实况。

  日前,省厅成立了由厅长高金浩任组长,副厅长宋晓瑛、杨国华和省高管局局长康彦民任副组长的贯彻实施《条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