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11-04-12    阅读:125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成立贯彻实施《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力争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程。各地要抓紧制定培训计划,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要抓紧做好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和制定工作。要加大公路保护工作力度,结合实际开展路政管理文明创建活动、治超专项行动,组织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创新行政许可方式。要加强公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通知指出,6月1日至7月1日为集中宣传阶段,交通运输部将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系统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地要统筹策划,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使政府相关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养护作业单位、运输企业以及广大群众都了解《条例》,熟知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公路、依法保护公路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