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省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等八厅局皖交路〔2005〕66号文件的规定认定)以及超载幅度在30%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四项农产品列入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省内各收费站对整车合法运输地产化肥的车辆,免收满载单程车辆通行费。
通知强调,各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收费单位要认真组织收费人员学习最新政策,充分认识到鲜活农产品和化肥运输工作的重要性,把鲜活农产品和化肥运输免费通行政策的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抓紧调试收费软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