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成都报废老旧车和“黄标车”以旧换新补贴期限将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根据车辆的型号和排量可以领到5000元至18000元的政府补贴。另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受理期限由2010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1月31日。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实施补贴政策,截至今年6月30日,成都市共计办理以旧换新车辆3076辆,其中:办理补贴老旧汽车138辆、发放补贴资金129.2万元,办理补贴黄标车2938辆、发放补贴资金3051.9万元。
6月,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决定将补贴期限延长至今年的12月31日。
根据补贴政策,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为:
报废中型载货车13000元、轻型载货车9000元、微型载货车6000元、中型载客车11000元。
报废“黄标车”的补贴为:
报废重型载货车18000元、中型载货车13000元、轻型载货车9000元、微型载货车6000元、大型载客车18000元、中型载客车11000元、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5000元;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