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沃尔沃XC90汽车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8-19    阅读:268次

生产者名称 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召回实施时间 2015-08-19至2016-08-18 
召回车辆总数量 1352辆 

车型系列

车型名称

年款

召回数量

生产日期范围

VIN范围

第二代 XC90

T6智雅版-7座

T6智逸版-7座

T6智尊版-7座

2016 1352 起:2015-01-27
止:2015-07-10
起:YV1LFA2D0G0000491
止:YV1LFA2D0G0020394
缺陷描述 在发生碰撞的情况下,第三排侧气帘可能不能按照设计要求展开,第三排乘员不能受到设计应有的保护,存在安全隐患(仅适用7座车)。 
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三排乘员不能受到设计应有的保护(仅适用7座车)。 
召回维修措施 由授权经销商进行免费检查气帘固定带,并免费加装气帘导向挡块。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所有生产车辆已检查固定带并加装气帘导向挡块。 
投诉索赔情况 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目前未收到相关投诉或索赔。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无。
车主通知方式 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连通过授权经销商向相关车主发出召回通知。用户可致电沃尔沃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678-1200,或当地经销商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以了解更多信息。 
其他信息 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商品检验栏目(jyjgs.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还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