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召回部分丰田RAV4汽车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6-03    阅读:286次

生产者名称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召回实施时间 2015-06-03至2016-06-02 
召回车辆总数量 7340辆 

车型系列

车型名称

年款

召回数量

生产日期范围

VIN范围

RAV4 2.0L2WD风尚版/2.0L4WD风尚版/2.0L4WD新锐版/2.5L4WD豪华版/2.5L4WD精英版/2.5L4WD尊贵版 2015 7340 起:2015-04-07
止:2015-05-07
起:LFMK440F3F3073411
止:LFMJ44AF6F3071081
缺陷描述 轮胎压力监测系统传感器的螺母紧固力矩不足,可能导致轮胎漏气,仪表警告灯点亮。 
可能造成的后果 轮胎漏气,仪表警告灯点亮。最坏情况下可能发生车辆轮胎完全漏气的同时,仪表警告灯点亮。 
召回维修措施 对车辆全部轮胎压力监测系统传感器的螺母进行紧固修理。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对当日在线车辆进行全部检查,确认合格后出厂。 
投诉索赔情况 截止申报日未接到市场投诉索赔。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无。
车主通知方式 委托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通知信或电话短信方式。有疑问的用户可以致电丰田汽车顾客服务中心免费电话800-810-1210或400-810-1210。 
其他信息 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