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广州市经贸委等九部门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从12月16日开始,广州全面启动淘汰黄标车及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车主淘汰黄标轿车或中型载货车后购买广州本地产汽车,可享受国家补贴及地方奖励最高9600元,地方奖励申报期延后至2010年11月30日。
淘汰黄标车分四类型
广州市经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6月1日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至今,广州市无一台黄标车申请报废,“主要是大家都在观望。”有专业人士称,由于地方奖励金额与一些车主预期仍有差距,接下来可能有黄标车主选择到二手车市交易,使黄标车流入外地,而非报废后申请补贴。
本月16日,广州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广州鼓励淘汰黄标车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广州市黄标车报废享受按国家补贴标准1:0.5或1:0.6的地方奖励,其中,选购广州产新车的黄标车车主将享受1:0.6的地方奖励,而选购非广州产新车或不再购买新车者仅能享受1:0.5的奖励额度。
《办法》将淘汰黄标车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为提前报废黄标车并购买新车;第二种是车辆报废后不再购买新车;第三种指将车辆转移出广州市(指通过二手车交易方式将车辆转移出广州市)后购买新车;第四种指将车辆转移出广州市后不再购买新车。其中,第一种类型除享受国家补贴5000元外,还可获得1500元至3600元的地方奖励,第二、三、四种仅能享受地方奖励。
相关单位制定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奖励)标准明细表》显示,黄标车中,可获补贴额度最高的为轿车或中型载货车,其国家补贴标准为6000元,而地方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元和3600元;获补贴额度最低的为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国家补贴3000元,地方奖励为1500或1800元。
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从申请通过审核到补贴资金发放只需15个工作日。按目前的规定,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从今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施行(国家补贴申报期间至2010年6月30日)。地方政策从今年12月16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地方奖励申报期至2010年11月30日)。车主逾期提出补贴、奖励资金申请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