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委颁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来,天津市塘沽区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随时可以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是汽车流通中的重要环节,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老旧汽车对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的影响日益突出。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委日前颁布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目前,塘沽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已经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可以为申请人办理汽车以旧换新相关手续。
据介绍,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实施办法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其中,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塘沽环保部门负责“黄标车”的认定和查验,并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实施环境监管。
按照规定,在2010年5月31日之前,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分别享受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助。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