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汽车报废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排放检验不达标的‘黄标车’,将不能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近日,河北省环保厅下发通知,以此促进“黄标车”提前报废,保障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顺利实施。
河北将加快“黄标车”淘汰
河北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我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指出,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对于防治机动车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以旧换新”政策规定的补贴范围是针对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提前报废的“黄标车”,不包括超过汽车报废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排放检验不达标和交易转出本地的“黄标车”。
据了解,各市环保部门还将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处理过程开展环境监管。目前河北已在11个设区市和3个县(市)设有河北隆鑫报废汽车有限公司、石家庄废旧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在74个县(市)设有报废汽车回收网点。
石家庄市“黄标车”约有10万辆
据了解,“黄标车”就是高排放车,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黄标车”污染严重,虽然黄标车仅占机动车总量的10%左右,但它们的排放量却占到了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左右。据统计,石家庄市现有的机动车中,属于高污染的“黄标车”,大约有10万辆左右,占机动车总量的近三分之一。
一辆高污染机动车的排放量,就相当于14辆达到国III标准(石市执行国III尾气排放标准)车辆的排放量。加速淘汰“黄标车”,将有效地提升石家庄市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