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污染车以旧换新 每辆平均补贴5000元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09-06-01    阅读:129次

  记者31日从市商务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上海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从今天起将正式施行。

  按照办法,从6月1日起,淘汰符合条件的高污染车并购买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车辆平均每辆可获5000元补贴。

  此举是迎世博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高上海的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补贴

  根据上海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在今年6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的11个月间,上海将对具备下列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给予适当补贴。

  条件规定:200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上牌,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机动车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单位,淘汰(包括报废或转出本市)国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客车或货车,且6月1日以后在本市更新购买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客车或货车,并到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

  据介绍,为方便本市居民一次性办理完所有手续,本市有关部门将在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上海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等地建立6个直接接入公安内网、具备审核条件的一站式联合受理服务点。

  市民可在这6个受理点一次性提交完成新车购买发票、旧车淘汰证明文件等相关手续,受理部门将在审核完成后将补贴费直接打入市民的银行卡内。

  补贴平均5000元最高7500元

  市商务委副主任张新生透露,平均每辆汽车的补贴费为5000元,但汽车类型不同(分为大型客车、重型货车、中型客货车、小型客车、轻型货车及微型客货车)、注册登记时间不同,补贴也不一样。

  以市民使用最多的小客车为例,1998年及以前的每辆补贴4500元,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的补贴5000元,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的每辆补贴5500元;同样时间段登记注册的大客车补贴费依次为6500元、7000元和7500元。

  张新生表示,暂行办法对全国各地生产的车辆一视同仁,不会只补贴上海产轿车;本市公交汽、电车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单位淘汰的车辆也不享受该项补贴。

  据了解,本市有关部门目前已开发成功关于高污染车辆(指未达国I排放标准的车辆)和国IV排放标准车辆的电脑筛选程序和车型目录库。

  为防止销售商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误买非国IV标准新车后拿不到补贴,市有关部门制定了专门的程序,销售商的车型只有进入国IV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库后才能打印出新车证明文件。

  可拉动汽车消费70亿元

  张新生透露,截至去年底,本市汽车保有量为137万辆,其中,国I及以下汽车33.4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24%,但排放量却占到全市车辆排放量的60%以上;未达国I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占到20万辆,其中单位车辆11.5万辆、私家车8.5万辆,沪牌车和非沪牌车分别为5.6万辆和14.4万辆,一辆高污染车辆的排放量高达国I排放标准车辆的10倍。

  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苏国栋表示,市环保局已对12369环保咨询热线的接听人员专门进行了关于汽车以旧换新受理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

  根据初步估算,世博会开幕前本市老旧汽车的更新率大约为15%,即5万辆左右,本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可因此降低8个百分点。而据市商务委预测,如果在今后11个月内本市有5万辆老旧汽车淘汰且更新购买国IV排放标准新车,预计可拉动汽车消费70亿元左右。

  名词

  高污染车辆

  指未达国I排放标准的车辆。

  国IV标准

  全称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它等效于欧IV标准。相比于国III标准,国IV标准对机动车排放控制更趋严格,需要在满足国III标准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30%~50%的污染物才能达标,按标准规定全国范围内最晚于2011年实施国IV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