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50亿 国家鼓励汽车“以旧换新”拉内需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09-05-20    阅读:138次

  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同时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促进扩大内需,根据我国家电、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市场实际,有必要实施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这不仅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也有利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商用车列入惠及对象

  按照会议内容,享受“以旧换新”优惠的汽车将进一步全面扩大至商用车领域。会议指出,“在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或者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

  此前,享受“以旧换新”优惠的是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汽车下乡细则规定,“从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将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疲弱的商用车市场,具体刺激幅度仍需要视经济恢复程度而定。

  之所以考虑出台针对商用车的利好,源于商用车市场的不景气。今年前4个月,乘用车销量迭创新高,但商用车销量却频频下降。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前4月,货车产销74.31万辆和71.97万辆,同比增长17.11%和11.99%;半挂牵引车产销2.39万辆和2.84万辆,同比下降73.51%和69.21%;客车非完整车辆产销2.12万辆和2.13万辆,同比下降38.38%和37.12%;货车非完整车辆产销17.17万辆和16.02万辆,同比下降17.71%和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