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河南省4日起加大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力度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09-05-05    阅读:135次

  5月4日起,河南省将对农民购买省内企业生产的补贴车型,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外,再增加3%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或新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其中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每辆按65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6%给予补贴,其中销售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每辆按8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新增加的补贴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同时,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

  目前,省财政已将第一批2.1亿元补贴资金预拨到各县(市、区)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并将及时预拨后续补贴资金。